Page 945 - 2026年泸西县两会参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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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公众对于衍生的各类低空业态接受度依然较低,潜在的市场需求尚
未有效转化为实际消费能力,这也成为制约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
障碍之一。首先,公众对低空飞行器安全性仍存在疑问。不同于传统民
航飞行器,现阶段的各类低空飞行器尚属于新兴产品,公众对其飞行稳
定性、安全性等存在一定疑虑,容易产生恐惧情绪和信任壁垒,从而降
低低空产品的消费意愿。其次,现阶段低空产品服务成本与定价偏高,
制约了消费需求。当前开发的低空应用场景,如城市空中通勤、空中物
流运输等普遍存在成本高企的问题,与传统通勤及物流行业相比,虽然
具有时间成本优势,但尚未形成价格优势,服务成本高昂,公众接受意
愿较低。此外,应用场景成熟度低,公众日常使用频率不足。当前的各
项低空产业仍多以临时性体验为主,距离公众日常化使用还有一定距离。
同时,现阶段低空飞行器设备对气象环境适应能力较为薄弱,无法满足
公众对物流、通勤等服务的全天候使用需求,制约了低空产业发展活力。
(五)法律法规与监管机制较市场需求相对滞后
由于当前的低空经济发展已显著区别于传统通用航空行业发展模式,
正逐步演变为一个新兴产业,这也导致原有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与实
践之间存在脱节,难以满足新兴技术和商业模式的监管需要。伴随着低
空产业发展,产生了空域安全问题、隐私侵权问题与数据主权等相关问
题亟待解决(陈永伟,2025)。但现有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
和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对于上述问题尚未作出明确规
定,且立法存在“碎片化”和“权威不足”等问题(蒋中麒、冯雪,2025)。
一旦产生纠纷,则会出现企业或公众维权的“权责不清”“依法不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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