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 - 菊畹村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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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基础建设,也为村的后期发展打下了基础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,

              我村村民有了生产和分配的自主权,开始从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向


              商品生产转化,从传统农业趋向现代农业转化。随着农业科学技术推

              广、生产条件的逐步改善,村民们在土地这篇文章上,使用机械、精


              耕细作,粮种选优淘劣、注重土地综合利用,抓节令、充分把耕地利

              用好,做到见缝插针,到收获季节实现粮食或经济作物丰收。家庭收

              入增加,经济增长带来了家庭、村貌发生巨大变化。离村外出打拼的


              村民,在社会这个大市场中,任劳任怨、勤勤恳恳、早出晚归、不计

              得失去拼搏实现了理想与希望。通过全体村民们的勤劳奋斗,真正实


              现了:菊畹村站起来、富起来,走进小康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节          粮食征购


                    粮食征购实质是农业税,农业税在中国已延续了二千六百多年,

              新中国建立后改称为农业税(亦称公粮)。在明、清时期农业税亦称为

              田赋,到民国年间改称耕地税。泸西自民国 2 年(公元 1913 年)核定


              征税为银元,民国 18 年(公元 1929 年)改田赋为耕地税。民国 26

              年(公元 1937 年)改征国币,民国 33 年(公元 1944 年)因征收不到

              税,改为“征借”(不付款,五年后以五分之一抵扣当年赋)。民国 37


              年(公元 1948 年),在中共弥泸地下党组织下开展武装斗争,因抗征

              未征收税。民国期间我村农户所交税是按土地面积折款交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解放后,1951 年泸西县成立县粮食局,自此,粮油由国营粮食企

              业负责全县的粮油统一经销、管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粮食统购。解放前粮食只征田赋粮,不收购余粮,农民余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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