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3 - 菊畹村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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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价出售。1966 年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粮油议购中断。1978 年后贯
彻“计划经济为主,市场调节为辅”的方针,农户在完成国家公余粮
任务后,允许把剩余粮拿到市上交易。1979 年,又恢复议购议销业务。
1981 年,粮食政策进一步放宽,粮食部门与社队签订议购合同,价格
可提高,如玉米、小麦提高 50%。1983 年,撤销原粮食议购由粮食部
门统一经营规定,实行在完成征、购任务后,允许多渠道经营(如供
销社、个体专业户等),允许出省、出县。1984 年,议购价格放开随
行就市。1985 年,粮食议购价格一律低于比例价格,所收议价粮留足
当地议销外,其余部分可按比例价格转作合同定购粮。1999 年秋粮入
库后,粮食定购价格和保护价格实行并轨。2000 年 4 月 1 日起,全县
小麦退出保护价格范围和定购价格收购品种。2002 年 4 月 1 日起,实
行“一取消、三放开”政策。即:取消粮食定购、放开粮食收购、放
开粮食市场、放开粮食价格。粮食定购任务取消后,农业税征收额度
不变,仍以征收实物为主。2003 年 12 月,农村实行税费改革,农业
税以第二轮承包面积和常年产量为基础确定,按照 5.5%的比例征收。
农业税实行征收实物与折征代金两种方式,即:80%征收实物,20%
折征代金。
2005 年 1 月 1 日起,泸西县免征农业税(泸西属国家级贫困县提
前 2 年免缴;国家全免征农业税是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)。免征农业
税,结束了中国历史上长达两千六百多年“交皇粮”的历史,对我村
农户而言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主动性,极大地鼓舞了他们种粮的积极
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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