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57 - 2026年泸西县两会参阅
P. 1157
《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,对开展老幼共托的社区
服务机构实施水电煤气价格优惠、房产税减免等支持政策;在专项激励
层面,可设立代际融合服务创新基金,重点支持老幼共托服务设施的空
间改造、特色课程研发、专业人员培训等关键领域,激发社会组织的参
与积极性。最后,应完善空间规划与土地支持政策。各地可通过探索社
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模式,从空间上推动养老服务和托育服务的资源分布
与区域人口分布特征相匹配。在规划中明确动静分区、无障碍设施、代
际活动的空间配比等标准,并根据监测人口及家庭需求变化动态调整资
源布局,逐渐缩小各省市间发展差异。
(二)主体赋能:激活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网络
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是老幼共托服务共同生产机制的核心特征。普惠
服务不能仅依靠公办资源,还应着重发挥社会组织与市场机制的作用,
深度挖掘它在资源优化配置上的独特效能。首先,依据共同生产理论中
服务使用者参与的核心内涵,应构建涵盖老年人与儿童的需求表达与信
息反馈一体化机制。可通过设立“代际需求信箱”、定期开展老幼群体
座谈会等方式,收集服务改进建议,将服务使用者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
主动参与者。其次,要构建政府—市场—社会协同供给机制,推动多元
主体协同参与。通过推广公益服务和市场化运营的混合模式,采取政府
购买服务、民办公助等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参与老幼共托服务,形成多元
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。
再次,还要培育社区内生型代际互助组织。合作共育是全球托育服
务质量观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,全美幼教协会(NationalAssociationforth
95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