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 - 菊畹村史
P. 36

间迁入我村余家、杨家的耕地,都是向吉双乡土司官后,土地主的后

              世彝族何家购买或向村农户零星购买。我村村民的耕地,都属自耕农


              民私有地即“民田”,村民为自耕农民,减租减息中“四田”的前三田

              和租田都没有涉及到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过渡至 1952 年实行土地改革,土地改革简称“土改”。土改就是

              “彻底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,实行农民个体所有制”,没收地主阶级的

              耕地,分配给少地和无地农民(如雇农、佃农)农户耕种。土改工作


              分建立农会组织、划分阶级、征收、没收和分配四步来废除封建土地

              所有制,实行农民个体所有制,没收地主阶级的耕地及官田、寺庙田、


              学田给无地农民。我村属山区,荒山较多,户少人少,荒山没有被某

              些私人垄断控制,其荒坡山地基本都属其祖上遗传下。民国时期迁入

              户,其地也属自购,加之那时的自耕农民因生产方式落后,所种粮食


              仅能勉强维持生计。土改划分阶级我村没“地主”户,未涉及到分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土改期间,县土改工作队到我村的是赵品芳(赵 1981~1984 曾当

              选为泸西县县长),在县土改工作队指导下,按土改政策要求,我村建


              立了“农民协会”组织(简称农会),村农会主席分别是朱玉堂、杨保

              娣(即张石良之母)。农会是负责实施农村土改工作,负责组织农民投

              入土地改革运动。我村农会按土改时间要求,在 1952 年底前完成了村


              的土改工作。其间,村中张明山家茅房因破旧、严重倾斜,房随时有

              倒塌的可能,工作组赵品芳敦促其搬离和建房解决险情。1952 年冬,


              他家在亲邻们帮助下,建盖了解放后村的第一所三间瓦房,但因经济

              困难原因,后历时 14 年才建好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 32 —
   31   32   33   34   35   36   37   38   39   40   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