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 - 菊畹村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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缝衣服;民族多穿自织的粗麻布衣服。村中有村户大人衣不遮体,五
六岁的小孩无衣穿;村民穿衣服单薄是普遍现象,冬季大部分人都没
棉衣穿是常事;大部分人常年赤脚没鞋穿或只能穿草编的“草鞋”;有
人家穿的衣服破了,破洞连破洞都没布补。部分人家没有被子盖,只
能用“灰毡”来代替,因灰毡太薄(约 1 公分厚),还得在上面加盖草
蓆或“棕衣”来增厚成“被子”。村民们一年吃不上猪肉是常事,过年
就是杀只自养的鸡;日常吃的食用油是自产菜籽或胡麻加工的油。
耕地方面:村中农户多家的地,都是采用种一年闲一至二年的轮
闲方式;没耕牛户种地全靠人工用锄挖;也有用放火烧荒(即棵子及
草)后,在“火烧地”上戳土洞种玉麦这种“刀耕火种”的方法。由
于生产方式落后,劳动耕作方法简单,到收粮时所收粮较少,由此家
中少粮、粮不够吃也成常事。
以上就是解放初期,我村村民的生活境况,更是民国期间村民的
现状。
新中国的诞生,是建立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,百废待兴。新中国
的成立,人民政府首先亟待要解决广大农民耕者有其田的问题。民国
年间,土地的占有分为:“官田、寺庙田、学田和民田”,简称“四田”。
民国时期,官田、寺庙田、学田与地主、大户家的田都是租给无田和
少田的农民耕种;民田为农民自有田。1950 年泸西县政府成立后,下
半年全县开始实行减租减息(即让农民休养生息),减租、减息就是对
出租“土地”者收的租(金)进行减租减息。菊畹村属山区小村,村
户土地多都为土地私有制度下其祖辈置留下来的耕地。清末、民国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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