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60 - 2026年泸西县两会参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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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高层声音】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(以下简称专项债券)强基础、补


                   短板、惠民生、扩投资等积极作用,经国务院同意,现就优化完善地

                   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“负面清单”管理。将完全无收益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项目,楼堂馆所,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,除保障性住房、土地储备

                   以外的房地产开发,主题公园、仿古城(镇、村、街)等商业设施和


                   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“负面清单”,未纳入“负


                   面清单”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(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


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清单》详见附件 1)。专项债券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,严禁

                   用于发放工资、养老金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、债务利息等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。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


                   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“正面清单”管理,将信息技术、新材料、生物


                   制造、数字经济、低空经济、量子科技、生命科学、商业航天、北斗

                   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,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,高速公路、机


                   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、智能化改造,以及卫生健康、养老托育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(《地方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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