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09 - 2026年泸西县两会参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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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致文化艺术主体的消亡和本体的终结?事实上,尽管文化艺术形态的演化是
由技术迭代所诱发的,但文化艺术的本体独立性并不该因此而消解。一方面,
应借助数字技术使文化艺术之独特魅力最大化提升和展现,另一方面,传统文
化艺术形式的魅力并不会因技术的迭代消失,只会因新技术合理利用焕发新的
光彩。
王林生:每一次科技革新都会重新定义文化的边界与形态,数字技术更是
如此。就文化产业形态而言,自 2004 年被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来,其边
界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。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04)》纳入 80 小类,
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12)》拓展至 120 小类,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
(2018)》再次拓展至 146 小类。每一次拓展都深刻反映着技术进步带来的新
产业形态变化。当前,人工智能技术对文化形态的深度重构已初现端倪,如由
AI 创作或支撑的绘画、音乐、文学、动漫和沉浸式文旅景观等进入公众视野,
文化形态的类别不仅会再次扩充,且正逐步改变传统艺术创作的主体边界,引
发人们对创作主体性、知识产权、产业发展模式的重新思考。
宗祖盼:在人类文明演进历程中,技术通常被视为文明进步的标志性象征。
作为数字文明核心标志的数字技术,其本质在于增强信息处理能力,由此引发
了两个显著的变革:首先,文化生产和传播的效率显著提升,表现为更清晰的
视觉画面、更立体的听觉效果、更流畅的传输速度和更高效的计算能力,这些
进步极大地提高了公众获取文化内容的便捷性,并扩大了文化受众的范围;其
次,数字技术催生了新的文化形态和生活方式,例如直播、移动游戏、电子竞
技和网络短剧等新兴文化业态,它们的兴起正是基于数字技术的普及。尽管如
此,数字技术作为一种工具,其根本上反映的依然是由图像、文字、声音和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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